当天他伤没好就跑出医院,后来在每个夜晚,他总是控制不住去偶遇那个女孩的位置。
他站在角落,他看到女孩经常会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那里喂流浪狗。
当时他就想一脚把那些流浪狗踹开,他想成为那只在她手心里蹭来蹭去的狗。
他想抚摸她。
他想扑进她的怀里。
她的怀抱一定很温暖,很柔软,很香。
再后来,他有段时间没有看到那个女孩,他还没来得及去找,就又被一群混混缠上。
一次意外斗殴,他把路边大排档的摊子摧毁大半,摊主让他刷盘子赔钱。
也就在那晚,谭静凡主动找上他。
她还是那么善良。
是把他当成被人欺负的流浪狗了吗?
不是哦,他才是那个会把她吃到骨头渣都不剩的恶犬。
张焕词在路灯旁驻足,几年过去,当初跟他一样得到过女孩温暖的流浪狗已经都不在这儿。
只有他又找了过来。
空旷的角落,这里不算很好的环境,他却仿佛又看到女孩还蹲在原地。
她笑起来时唇角的弧度是浅浅的甜,那份释放的温柔也恰到好处。
他觉得,路灯照在她身上,可真好看啊。
若若是他见过最干净,温暖的女孩。
他冷白的手轻抬,颤巍巍地抚摸那盏曾经照在谭静凡身上的路灯。
灯光勾勒他瘦削的面容,目光凄楚。
“你让我开心幸福,可你不在,我怎么开心的起来。”
又怎么活下去。
他怎么能活下去。
晚风悄寂,他闭上泛着湿意的眼。
一行清泪从下颌滚落,砸至地面。
到夜色很深,各家各户都入睡的时间,张焕词不知不觉走到这附近的篮球场。
这是五年前他跟谭静凡第一次约会的地点,也是后来她来香港找自己时约见面的地方。
早在五年前,他就生出一辈子跟她在一起的念头,也在那晚,他提出了这个要求。
他永远忘不掉若若当时很青涩,很害羞,看他时,那双水润的杏眼里有对未来的憧憬想象。
他在她眼里看到了喜悦。
那时候,她是喜欢他的。
她点头的回应,加速点亮他满腔的炽热。
因为若若,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心脏活蹦乱跳的感受。
因为若若,他可以忘掉曾经身体和心理遭受的那些伤痛。
他想要若若永远跟自己在一起。
那晚,她虽然害羞还是同意了。
他把若若紧紧抱在怀里,疯狂汲取她的温暖。
那时候他就在想。
若若的怀抱果然是温暖,柔软,香喷喷的。
五年前他就很爱很爱若若,很爱,现在还是很爱。
跟她永远在一起的想法,从没有一刻变过。
但是,若若现在在哪儿?
她不在自己的身边啊。
他就连想去找她都不行。
他怎么这么笨?竟然把她弄丢了。
怎么办。
若若为什么又不要他了。
为什么……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