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好处看齐真的可以理解,但她觉得蒙恬长得好看也很加分。要不然季于可以找个家世不错也长得好看的,没必要真的答应蒙恬。所以还是这个该死的看脸的社会啊,真是没救了。
但是谁不喜欢这种俊男美女养眼组合呢,爱看,多来点。
她微笑着送上了自己的祝福又关心了几句,就带着已经满足的八卦之心离开研究所。
回到王宫后,「秦」告诉了嬴政这个好消息,你的两个超绝好用的属下强强联合了。
原话并没有这么直接,但大致意思差不多。
嬴政想了想,微微颔首:蒙恬他确实到了该成婚的年纪,季于大夫也是。
那你要给他们赐婚吗?
她记不大清楚现在是否有国君赐婚的传统。但由国君赐婚肯定是很有排面的事。
嬴政也觉得这个提议很好,是不错的收拢人心手段,他还不用做出实际付出,最多随份礼。
于是他传了李斯过来,先查一下王宫账本再说。
等李斯到了之后,坐在上首位的一国一人就发现了他的不同之处。
和前不久见过的李斯相比,这个李斯清秀了不少。
他们是一个李斯,又不是一个李斯,简单来说李斯把胡子给剃了。
「秦」变出久久没用过的户扇,轻轻遮住下半张脸,微微轻身靠近嬴政的方向:你对他这么做,有什么头绪吗?
嬴政:
他也不知道,只是一个没看住舍人,舍人就跟那些入宫伺候太后的俊秀一个样了。
而李斯也注意到了来自上方视线,作为揣摩上意一流的高手,心理素质超绝的人才,他面不改色地行礼:小臣见过大王,见过国灵1。
「秦」一向有话就说,并不会等到背地在和嬴政猜测李斯的事,她:上次见你,你还留了一把胡髯
禀国灵
李斯当然不会说自己为了讨好「秦」你的审美。所以把胡须给剃了,他只说自己在家深思熟虑之后觉得不留胡髯更方便工作,一切都是他自发的行为。
「秦」听了大为震撼,现在的打工人已经卷到这种程度了吗,可现在是战国啊!
但不得不说,李斯剃了胡子确实养眼多了,可能她就是欣赏不来古人说的美髯公吧
而且他的一番话说的,也令国感到舒心,不愧是体察上意第一人。
这官他不升谁升?
嬴政也对自己舍人的行为感到些微无语,可能是因为其讨好的对象不是他,但也没有出言训斥。
毕竟他也觉得这样看人确实清爽了不少,他偷偷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,只摸到了一层细小又软的绒毛,他还没有到需要经常剃胡子的年纪。
竹青霭也注意到了嬴政的动作,不禁想起了历史书上画的那个大胡子老头
完全不敢想她这么少年气的崽未来留着一把大胡子,穿上全套帝王冕服会变成那个样子啊!
不是歧视,但她真心觉得满脸胡子的丑仅次于带清的金钱鼠尾。
不留胡子是好文明(确信),这就是个人审美的不同吧。
「秦」拐弯抹角地,指桑「夸」槐:你这样看着确实清爽了很多,整个人就是干净利落的样子。适合去当厨师,干净卫生不用担心。
您谬赞了。
轻易得到「秦」的夸赞并没有让李斯直接飘起来,得到国灵认可只是他往上爬的第一步,真正进入秦王眼中才是最重要的。
而现在秦王或许对他的能力没有认知。但也绝对记住了他这个人,记住他就是最好的开始!
李斯在底下斗志满满,等着嬴政给他派发任务。
上面的嬴政又摸了摸下巴,李斯并不看出来他在想些什么,重要的是嬴政发话了:寡人打算给季于大夫与保安大队长蒙恬赐婚,你去寡人私库挑些东西写个折子呈上来。
竹青霭硬是忍住了笑,保安大队长的称呼从嬴政口中说出来真是莫名的搞笑。
唯。李斯乾劲满满地接下任务,他是第一个知道此事的人,怎么不算是秦王心腹呢。
好感度系统是这么用的 61
而从赐婚到完婚, 季于蒙恬两个人完成的速度极快,甚至结完婚还能赶上月后和祖父蒙骜一起上战场。
而这次攻打的国家在选择上并不如往常那般还要看地形,看对面国家实力, 看该城池周围情况。
最大影响项是从各国俘获的俘虏的学习成绩, 本次战争只是为早就定下的策略实践而已。
早在定下攻伐对象之前, 各地的青久学校就举行了一场大型考试, 主要考察简体字的学习情况以及对秦律的熟悉运用。
识字加上熟知秦律便可为吏一点都不夸张, 秦律的完整程度是在后世都令人赞叹的,它构架完整条理清晰详细无比,甚至详细到了多余的程度。
真只要识字又会秦律,你上你也行。
当然这太详细了也有坏处,除了最被人诟病的重刑主义、以

